今天的 Tetralet 又在唧唧喳喳了



« 九月 2010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廢除死刑爭議

Tetralet | 14 五月, 2010 00:28

如果問起我的小時候,我可能會歪著頭,腦袋裡空白許久,什麼都想不起來。但如果給我更多一點時間,一幕幕的片斷回憶就會一個接一個得慢慢浮現,每一幕的色彩都是如此得鮮明,但又似乎有點不真實:慵懶夏日午後的蟬叫聲、阿媽的收音機傳來的台語老歌、趴在冰涼的鐵桌上臉頰所感受到的清涼觸感、從河裡抓來放在玻璃瓶裡努力往上爬的田螺、夏夜裡無限深邃的星空和遠方約略可聞的雷鳴及閃電、小河邊點點的螢光、頂樓水塔裡厚厚的青苔、牆角的翠綠的落地生根、神桌前蠟燭上無聲跳動著的火焰、可以盡情滾來滾去的大床、5元零食裡附的小玩具、練習書法時的墨汁味道、昏暗的樓梯吊燈、深夜裡老掛鐘的滴答聲、煮著洗澡水冒著蒸氣的大灶、流理台上的七彩粉點磁磚、充滿著霉氣和蜘蛛網的雜物間、貼上了玻璃紙用寶特瓶做成的燈籠……

每次一回憶起這些畫面,胸口就會覺得不知被什麼東西輕輕得撞擊了一下,然後人不由得就感傷了起來。也許這些畫面對任何人來說不代表任何意義,但這些畫面卻是我最珍貴的童年回憶。

對了,還有隔壁的伯伯那一家人。

隔壁的伯伯和我們同姓,應該是有著什麼親戚關係,總而言之我們都叫他伯伯;還有伯母及兩個哥哥。

伯伯對我們家的小孩非常嚴厲 - 嚴厲到遠超過鄰居關係。常常我們幹了什麼壞事:在學校和人吵架啦、考試考差了啦、星期假日賴著不起床啦、功課不寫跑出去玩啦、偷吃了什麼東西啦、把什麼東西打破弄壞了啦…之類的,他總不知哪裡得到的情報然後第一時間就跟我媽告狀,然後我們免不了挨一頓罵、甚至常常會招來一頓竹筍炒肉絲。但奇怪的是他對別人家的小孩就沒那麼熱心了。

但若撇開這個不談,其實我們兩家子是很親密的。小時候他們家有養牛,而負責看牛的就是我老哥了。夏天時候,去他家幫忙收搬稻榖曬榖子燒稻草的義工當然就是我們了,我還有跟著伯伯下田幫忙插秧除草過呦!而秋天烤肉或什麼節慶活動也當然少不了我們的參與。那伯母常常拿不知從哪裡拿來的超好物給我們吃,在那個什麼都匱乏的年代,小圓麵包加奶油、還有焦邊蛋糕的滋味至今仍令人回味無窮。我哥的吉它就是伯伯的二兒子教的,我也有學但完全學不來就是了。我們家狂熱了十幾年的熱帶美麗小魚當然也是他們帶的頭的,我的 ID,Tetra 就是這種小魚的總稱。現在回想起來,我們兩家之間的關係似乎不止是鄰居,應該可以說是一家人了。像我們對其它鄰居就不是那麼熟,甚至我連那些人家裡小孩有幾個叫什麼名字都搞不太清楚,明明同樣是鄰居說。

後來我們因故搬離了老家,和他們也漸漸越離越遠。最後,只有過年、清明節、中秋節等節日時會去他們家送個禮物,其它時候就很少接觸了。

有一天,我們突然接到消息:他家出事了,要我們立刻過去。伯伯的大兒子聽說以前就不學好,從小就整天惹是生非,小孩子之間的流言是,他有次賭博輸了回家要錢卻被伯伯拿掃帚打出去,氣得放火燒房子,因此被警察抓走了。然後似乎加上其它的事,他坐了很久的牢一直沒被放出來。因為實在很少接觸,我是還能記得他的長相啦,但說真的對他沒有其它任何記憶了。等他放出來後,也不去工作,也不幫忙家裡做事,整天無所事事,還不停得喝酒鬧事。那天,他向伯母要錢買酒喝,一向溫和的伯母不肯給,還罵了他一頓,說他遊手好閒幾十歲的人了不去工作不拿錢出來養家還敢跟父母要錢。惱羞成怒的他回了幾句後,竟衝到廚房裡拿了菜刀出來對著伯母就一陣亂砍,伯母在驚慌中用手臂去擋了好幾下,手臂被砍斷了只剩碎皮連著,身上也被砍了數十刀,刀刀見骨,直到菜刀柄都斷裂了還停不下手,伯母應該是當場就身亡了。

想像一下,那個從小照顧你長大的親愛伯母,原本應該是含飴弄孫飴養天年,老死在家人的圍繞中,但現在卻孤獨一人冰冷得躺在血泊中,身上沒幾個完好之處,鮮血噴得到處都是,肢體內臟散落一地,全身皮綻肉開血肉模糊連骨頭都翻出來了,滿是鮮血的臉上還留著驚恐的神情,只剩那早已失去生命的雙眼無神得凝望著天際…

之後的事我真的不想再描述了。

世界上有不少人就連打死隻蟑螂都要心裡不舒服個老半天了,很難想像為什麼有人能拿著刀子砍人,甚至那個人還是他的父母親?在《4% 的人毫無良知》一書裡有個數據,在二次世界大戰時,有 80% 以上的人即使在那種槍林彈雨、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戰場上,若真有機會殺人的話,還是會故意不射擊或是虛應了事。(剩下 20% 開槍的歸鄉後大多會患上嚴重的戰後創傷症候群,並因而一輩子痛苦不堪)。也就是說,就算在那種不是殺人就是被殺的生死極致環境之下,就算殺人也是合法甚至能得到褒獎的情況下,人類的良知還是會發揮強大的力量阻止我們去殺人,那請問這些能夠動手殺人的兇手,他們真的有人性嗎?

在法庭上,伯伯向法官痛陳:『這個人連自己的母親都下得了手了,那他還有什麼事做不出來的?這樣的人為什麼法律卻不能把他處以極刑?那麼等他出來後,叫我們一家人怎麼辨?他也是我兒子呀,世間上哪個父母會希望自己的親身骨肉被處死?但若真的讓他出獄了,到時我死了是沒關係,但那幾個小孩子呢?難道要我們整天擔心害怕過日子嗎?』而伯伯的大兒子則是回嘴說:『那是你運氣好,當時你不在,不然我第一個想殺的人其實是你!』,但法官說因為兇手迅速落網,逃亡並未成功,「符合自首要件」,所以頂多只能判無期徒刑。伯伯一直哀求法官,於是法官就問伯伯的大兒子了:『你如果出獄後,會再找你的家人報復嗎?』伯伯的大兒子則是低頭不願回答。

算算時間十幾年過去了,想來伯伯的大兒子也差不多要出獄了。真不知伯伯他們一家人到時該怎麼辨。

最近我們社會在為「廢除死刑爭議」而吵得沸沸揚揚。對於我們這種有點親身經歷的人而言,真得會覺得那些所謂的人權大律師只是在「慷他人之慨」,只是在講風涼話。我並不是當事人,對於那種失去親人的痛苦就已經有點難以承受了,很難想像伯伯他們一家人是如何走過來的。我並不認為「死刑」能還給受害者什麼公道,人死豈能復生?把兇手千刀萬剮難道也是一種正義?但要知道,冰凍三尺絕非一日之寒,一個人不會平白無故就犯下死罪,一定是犯了無數次的過錯之後,(人生也同時給了無數次的機會後),最終才會犯下要處以極刑的死罪。若這些人真能悔改,那麼在他們真的犯下大錯之前早就悔改了。也就是說,有些人的良心是完全泯滅的,他們拿刀子捅人時並不會有什麼感覺,殺了人之後也不會感到後悔。留他們在世上只代表了另一齣悲劇又要重演。死刑的存在並不是為了什麼彰顯正義,只是要求那些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 這樣或許他們才會開始認真得反省自己的所做所為吧?也或許能同時給那些尚未犯下大錯的人一個警惕吧?

或許有人說,也許有那億萬分之一的機會,這個人出獄之後會洗心革面。我們應該給他最後一次機會。但我要說,我們又不是在玩樂透,請問為了要試試看這個連父母都可以殺下手的人會不會改過自新,我們要拿多少的人命和家庭下去賭?您願意親身嘗試看看嗎?我 是 絕 對 不 願 意。

後來看新聞,有個在電視上主張廢除死刑的人士受不了網友嘲弄決定提出告訴。也就是說,他願意輕易得放過那些殺人兇手,卻無法放過嘲弄他的人。在我看來,這或許就是所謂的『偽善』吧?對於死刑犯殺人強姦放火的行為視若無睹,又舉著道德的大旗對別人的悲慘遭遇指指點點講些什麼人權、寬恕、慈愛之類的漂亮話,但等到一點芝麻小事臨到自己頭上時(不過是被尖酸苛薄得嘲弄了幾句),所做出的反應竟和他講的話完全相反。這實在既荒謬又諷刺!《莊子》:『聖人不死,大盜不止』,或許講的就是這種情形吧?

也許有那麼一天,我們可以終止死刑,因為這個世界已沒有紛爭、沒有犯罪、也不需要法律。一個安和樂利,『隨心所欲而不逾矩』的人間天堂。但在這個世界真的來臨之前,我們實在沒必要打腫臉充胖子去假裝什麼美麗祥和新世界。現今這個現實世界是既醜陋又美麗的,我們不能只看了這個世界美麗的一面就自我洗腦說所謂的邪惡是不存在的。那只是一廂情願、自欺欺人的想法罷了。並且我們所要求的,並不是什麼殺人償命,而是請殺人兇手在無數次上訴之後依據審判結果對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並付出代價罷了,我覺得這要求並不算過份。想想看:一個能狠心把自己的母親亂刀砍死的人只被判了無期徒刑,表現良好的話關個十幾年就可以假釋出獄了,同時後面還有一票人權團體替他撐腰,甚至還有法務部長站出來願意替死,這樣子是在鼓勵人們『放手去做,反正也沒什麼好怕的』嗎?我突然覺得這樣的世界會不會太瘋狂了?這就是那些主張廢除死刑的人所要建立的理想世界嗎?恕我實在難以認同。

聲明:以上的小故事我儘量隱瞞或更改了人物、時間和地點等細節,希望不會對當事人造成困擾。如果可以請當作是我虛構的吧!也希望伯母在天之靈能夠安息,並諒解我拿他們的故事來消費的行為。

迴響

Re: 廢除死刑爭議

我贊同你對人性的看法,但是你把這些連結到死刑的在邏輯上漏洞.
最大的系統性漏洞在於前面舉出喪心病狂,無矯治可能的例子(這部份我同意,真的就是有這種人存在),在結尾卻以正常人的邏輯認為有死刑才不會鼓勵人們『放手去做,反正也沒什麼好怕的』.請問喪心病狂的人會因為畏懼死刑而收手嗎?你前面的例子,不就是喪心病狂者在死刑存在的情況下依然動手的例子嗎?
以我自己而言(或許我不能作為正常人的代表,因為我有很多不正常的地方....)遏制我犯下死罪的,並不是死刑,而是"我會被抓到".即使殺人不用償命,只要關一天就好.這一天的牢獄及前科記錄已足以使我不去犯罪.對你文中的例子而言,當然死刑之外的刑罰擋不住他的行為,但死刑的存在擋住他了嗎?有嗎?
死刑與無罪釋放並不是0與1,死刑與放過也不是.並不是沒有死刑就沒有制裁,猶如不是零體罰就是零處罰.殺人償命是由古至今留下來的觀念,使我們覺得這是應有的制裁,並交由國家執行,以致造成人們思考上的盲點.很少人想到,死刑是所有刑罰中,唯一"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者.這個特殊性,是"廢死"這個觀念的根本.
我也瞭解,死刑另有一重"永久隔離"的義意.但造成今天除死刑外所有刑罰都達不到"永久隔離"的效果,是司法制度上的缺陷.我想很多人都注意到,廢死的一方常拿冤獄中的枉死者來支持自己立場,而反對者很輕鬆的以"司法制度的缺陷應由制度面解決,而不是廢死"來反駁.這幾乎是兩方標準的攻防了.那麼達不到"永久隔離"的制度缺陷,是否也不該拿死刑來當解決手段呢?摒除這一點,死刑的真正義意,不就只剩下"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了嗎?
由於死刑與制裁之間的過度連結,加上現有的制度缺陷,使得太多的人把廢死往"縱放"的路子去想,產生出很多熱血衝腦的言論,例如"你或家人先被XXX再來談廢死"之類的.這實在是阻塞討論.提告這樣的人,其實有點澄清的效果.文中把兩件事情一起提出,證明其人之偽善,的確獨具巧思,卻也鑑照出你的盲點:沒有死刑,就是"放過".
因為有太多這樣阻塞討論的熱血言論,所以在任何談論死刑的地方,我都不出聲.今天,因為您是可以討論的人,這是可以講話的地方,所以獻曝幾點淺見.
今天,假如因為這個人死在國家制度下可以令您,及相關當事人心靈平靜,(而不是因為不能"放過",或不能讓他"出來害人",因為這兩者都有替代方案),我願意在這件案子上支持死刑.我真心認為,心靈平靜,是最可貴的.

[回應] zoo @ 14/05/2010, 04:19

Re: 廢除死刑爭議

只想說幾句話

死刑的客觀意義不正是"清除"嗎?
我相信那位大兒子就算想返回社會工作也會面臨極大困難,清除掉可能還比較痛快
廢死方到底在想什麼在期望什麼呢?

雖然不知道那位大兒子是如何爛掉的,不過身為父母的難道就沒有責任嗎? 那是他們生的養的教的耶!
我個人實在難以認同把自己的小孩養爛掉以後,再誣陷自己的小孩
不教而殺謂之虐,鄭伯克段於鄢批評的不正是那種不教養的人嗎? 更何況身為親生父母的人

在廢死議題背後其實還存在著不容忽視的社會議題,比起死刑上的道德問題更值得也更應該受到大眾關注
可惜的是,社會大眾只關心那些空泛無用的垃圾議題,而流於陳腔口水爛戰!!

[回應] himanamono @ 14/05/2010, 09:57

Re: 廢除死刑爭議

to zoo,

不知支持廢死的人是否吃素? 基本上我認為廢死的出發點應該是仁慈,但仁慈是對所有的生命,而不是只對"有著人形的野獸". 獅子會吃人,我們不會因為這樣就要殺牠們,但我們可以隔離牠們,而且不用養牠們. 可是殘暴到被判死刑的人,我們如果不清除,他們混在人群中,我們無從辨別. 關他們還得餵他們,哪天不知什麼因素跑出來了,大家都要提心吊膽.癌細胞是自己的血肉都要除盡,對那些凶殘的人卻要讓他們留在人世繼續為害人間?

"死刑擋不住他們犯案,所以我們不要死刑"是很大的邏輯錯誤. 現在針對各種犯行的判刑有那麼多種, 小偷強盜毀謗吸毒... 這些刑罰也都有,但這些犯行也自古至今層出不窮, 依你邏輯這些罰責都要廢了.

死刑不能阻止新的壞人犯案,但抓到後可以阻止他們再犯案.
死刑不是為了"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因為判刑的人是法官不是受害人.
被判死刑的人是一個"壞掉"的產品,留著做什麼用,我一直想不通.

[回應] adam @ 14/05/2010, 11:14

Re: 廢除死刑爭議

to zoo,

「假如因為這個人死在國家制度下可以令您,及相關當事人心靈平靜」,你願意在這件案子上支持死刑. 其實這樣的言論正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心態.支持死刑不能用這種觀點. 我非當事人,我一樣心靈很平靜地支持死刑,但我反對"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該不該讓哪些罪犯消失就像我們決定要不要割掉腫瘤或者壞掉的器官一樣,要用平靜的心去做.

[回應] adam @ 14/05/2010, 11:27

Re: himanamono

> 雖然不知道那位大兒子是如何爛掉的,
> 不過身為父母的難道就沒有責任嗎?
> 那是他們生的養的教的耶!

從出生開始,我和伯伯他們一家人朝夕相處了將近 20 年,
所以我才會說他們是我的童年回憶之一。

伯伯他對小孩子很嚴厲,若犯了錯他絕對不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也不容許其它長輩出面求情或縱容小孩子。

但相反的,他也不會沒事以找我們麻煩當樂子,
不會把生活的不順心出氣在小孩子身上,
也不會一生氣就把小孩子褲子脫下來吊起來打,
也不曾喝酒發瘋,或吃喝嫖賭做小孩子的壞榜樣。

我們家是大家庭,全盛時期大人八、九個,小孩有十幾個,
再加上川流不息的親戚朋友,
沒有人曾經認為他家的家教有問題,
還不時有長輩說他對我們嚴厲是為我們好,叫我們要知道感恩。

而他家的二兒子也蠻有出息的呀,
雖然說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也常聽人家講什麼人心隔肚皮,
但就個人 20 年朝夕相處的感覺而言,
我認為伯伯那一家的家庭教育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個人認為,或許還會比大半的人的家庭教育好多了呢!

我是不清楚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才會讓伯伯的大兒子壞成這樣子。
但只因為家裡出了個弒母的逆子,
就直指是家庭教育出了問題,
個人認為這種指控對伯伯那一家人也未免太沈重了。

[回應] Tetralet @ 14/05/2010, 14:31

Re: zoo

> 很少人想到,
> 死刑是所有刑罰中,
> 唯一"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者.
> 這個特殊性,是"廢死"這個觀念的根本.

個人認為,死刑並不是什麼『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否則故意開車碾死人的我們是不是要來個『車裂』之刑,
放火燒死人的我們是不是要來個『炮烙』之刑,
而拿刀把人砍死的則該受『凌遲』之刑囉? XD

但我們還替死刑犯人打麻醉藥,直接射擊心臟希望他走得不會太久太痛苦。
就算是死刑,法律也實在非常人道、非常得尊重生命,不是嗎?

而我們去看看現在的死囚所犯下的過錯,
哪一件不是惡性重大到令人髮指的地步,
但事後又毫無悔意,所以才不得不讓法官決定判他死刑?
更別忘了還有的罪犯在法庭上裝個樣子掉幾滴眼淚就可以免除死罪,
法律在他們眼中竟是如此廉價可供玩弄的東西!

(關於人權律師如何玩弄言辭替死刑犯辯解,可以參考『光市母子殺害事件』:
 * 強姦目的ではなく、優しくしてもらいたいという甘えの気持ちで抱きついた
  不是為了要強姦,而是渴望著能得到溫暖才會抱住(被害人)的
 * (乳児を殺そうとしたのではなく)泣き止ますために首に蝶々結びしただけ
  (不是為了要殺害幼兒)只是為了讓她停止哭泣,在她頭上打了個蝴蝶結罷了
(然後一、二審真的只判他無期徒刑,在日本約關 7、8 年即可出獄)

而死刑在此的意義很明顯:『否定這個人的存在價值』,
告訴這個人:『你不配活在這世界上』,
讓他們知道,上天賜與了他們生命,
他們竟能夠把它糟踏至此。
死刑的意義僅此而已,
裡面並不包含什麼恨意或公平之類的理念。
(否則應該是車裂、炮烙、凌遲之刑才對)

個人認為死刑是所有法律的最後防線,
此防線一崩潰,
人們將發現原來不管多麼邪惡的存在法律只會縱容,
那麼人們對法律的信心將不復存在,
我想,支持廢除死刑的人對此應該也是不樂見的吧?

[回應] Tetralet @ 14/05/2010, 21:29

Re: 廢除死刑爭議

雖然我不太就這個爭議作探討,不過我對雙方的攻防程序相當瞭解,尤其是一些『終極武器』。支持死刑的人有罪該萬死而逃過一刧的例子,反對死刑的人就有無辜者被國家司法枉殺的例子;支持者有『44人名單』,反對者就可以從名單上找出『徐自強案』。由於我在此事上沒有堅定的立場,因此我傾向於從兩方各拿掉站不住腳的論據以簡化複雜度以幫助思考,而不是找證據來支持自己。所以我沒有說"死刑擋不住他們犯案,所以我們不要死刑"(加括號的意思是引用,引用得有來源,無來源就把話塞到別人嘴裡,不算有禮貌的行為),我的立場是:死刑擋不住犯案,所以嚇阻說不能成為支持死刑的論點。
我觀察到的,另一個有趣的重點是,把犯罪的人視為『他們』。有的人再進一步,因為廢死的人竟然想『放過』『他們』,因此廢死的人也是『他們』。『他們』與『我們』不同;『他們』的邏輯很難理解;『他們』根本不懂『我們』所要求的正義。這引發許多熱血青年在潛意識中拒絕探討深層論述,轉而以簡單觀念與詞句壓制『他們』。這句就很經典:『殺人償命很難懂嗎?』
死刑的存廢,其實有太多的面向可以思考:生殺的權柄,或定義存在價值的權柄,在人或在神?宗教的本質是什麼?國家機器是否有殺人之權?有否定國民生存價值之權?國家是什麼?(左派是什麼?右派是什麼?)形成犯罪的社會因素是什麼?法制是什麼?人心是什麼?道德是什麼?遏制犯意的到底是什麼?把自己能收集到的因素都想透了,再形成自己的立場,我認為這才是平靜。『平靜』的『處理』『他們』也是平靜,這是納粹式的平靜。我必須承認,我在這個爭議上還沒有平靜下來,因為這些面向我還沒有想透,因此尚未形成立場。至於『依你邏輯這些罰則都要廢了』這種耍嘴皮子,太容易回應了:如果違規停車唯一死刑,是否能解決台北市的停車問題?
即使為了耍嘴皮子,多想想也是好的。才不會舉出一堆該殺而死不了的例子,自以為得計,回頭才發現這些其實也通通都是死刑擋不住死罪的例子。

而我必須承認,我所有的考量在當事人取得心靈平靜上,不值一文。只要當事人認為這樣才能令逝者瞑目,那麼我無言以對,只能默默的願生者就此安心,已故者從此安息。

囉嗦一堆,發覺想越多就越有思考被制約的傾向。謝謝各位讓我看到自己思考上受制約的地方,很多因素我還得再想想。

[回應] zoo @ 15/05/2010, 01:22

Re: zoo

> 只要當事人認為這樣才能令逝者瞑目,
> 那麼我無言以對,只能默默的願生者就此安心,已故者從此安息。

我覺得,因為要讓受害人家屬感到『心靈平靜』,
所以才順從受害人家屬的感受,不能廢止死刑,
這種說法是對受害人家屬的二次傷害。

或許我們可以聽聽上文中『光市母子殺害事件』中,
受害人家屬 本村洋さん 的說法:

死刑制度絕對不能廢止。

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

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殘忍,很冷酷,是不是?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這其中並沒有憤怒,也沒有恨意,
只是單純得希望藉由死刑讓兇手願意認錯、悔改,
並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這其中包含了深切的愛,不知您能否體會?

而比較起來,那種『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要廢除死刑』的手法反而顯得更暴力,不是嗎?

[回應] Tetralet @ 15/05/2010, 15:19

Re: 廢除死刑爭議

"『平靜』的『處理』『他們』也是平靜,這是納粹式的平靜"。基本上這已經把你我用納粹非納粹區分了,為何其中一人要被定義為納粹?由誰來定義?如同你所提的"國家機器是否有殺人之權?"是同一種問題.

基本上,處死刑這問題會被重視的根本原因很多人觀點在"人命可貴",但萬物哪條生命不可貴?蚊子蟑螂可以隨意被結束生命而被大家認為是正確的,那為何為惡的人形動物不能被處死?我認為這是相同的問題.

我個人沒資格談廢死,因為我吃葷,而且我會結束蚊子跟蟑螂的生命.

[回應] adam @ 15/05/2010, 15:34

Re: 廢除死刑爭議

>>死刑擋不住犯案,所以嚇阻說不能成為支持死刑的論點。

死刑擋不住犯案,但是可以擋住「再犯案」喔。
嚇阻說其實有幾個人相信?但是種什麼瓜該得什麼果倒是大家都能理解。
犯了極大的罪刑後悔改不能抹滅他的大罪,
悔改說也不能成為廢除死刑的論點。

[回應] cc @ 16/05/2010, 00:05

Re: 廢除死刑爭議

我建議,應該先向所有全國有意犯罪的人提倡"廢死"(我的意思是,不要凌虐殺害你的被害人), 遊說他們廢死成功之後,再去遊說法務機關廢死(當然這步就可以免了).

[回應] adam @ 16/05/2010, 14:37

赞成

我认为作者说的十分正确。

[回應] bob @ 09/08/2010, 09:15

authimage
驗證碼皆為英文大寫字母
僅輸入前4碼即可。後2碼是假的,欺敵用。
這是為了防制 Spam 而設計的。若造成您的不便還請見諒!
Accessible and Valid XHTML 1.0 Strict and CSS
Powered by LifeType - Design by BalearWeb